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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途】您的美专利说明书是否“灵魂充实”?——详解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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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的美专利说明书是否“灵魂充实”?——详解112(a)三大要求如何成为专利有效性的“生死线”
美国专利法 35 U.S.C. §112(a)(旧法条编号为 §112, 1)是美国专利申请文件的“灵魂条款”,决定了说明书(Specification)是否充分、完整、可执行。其文本只有一句话,却蕴含三大实质性要求:书面描述(Written Description)、充足揭示/可实施性(Enablement)以及最佳方式(Best Mode)。以下从条文内涵、核心判例、常见风险到实务撰写要点,作系统解析。
一、条文原文与核心拆解
10.png
The specification shall contain a written description of the invention, and of the manner and process of making and using it, in such full, clear, concise, and exact terms as to enable any person skilled in the artto make and use the same, and shall set forth the best mode contemplated by the inventor… ”
Written Description——须说明“本发明是什么”
• 目的:证明申请日在先,发明人真正拥有所主张的技术内容。
• 判定标准:是否让本领域技术人员(PHOSITA)即读即能“识别并确认”权利要求中的所有要素。
Enablement——须说明“如何实施”
• 目的:确保公众在专利期满后能够实践该发明。
• 判定标准:不需“过度试验”(Undue Experimentation);采用 In re Wands 八要素(实验量、指导程度、发明的可预测性等)。
Best Mode——须披露“发明人认为的最佳实施方式”
AIA2011)改革后:未披露最佳方式不再导致专利无效,但仍可能在起诉过程中被质疑诚信。
二、关键判例(近 10 年关注度高)
11.png
Ariad v. LillyFed. Cir. en banc, 2010
• 确认 Written Description 独立于 Enablement
• 要求说明书“让本领域技术人员认定发明人确已拥有该发明”。
Amgen v. SanofiSup. Ct., 2023-05
• 对 Enablement 提高门槛:无论权利要求多宽,要“教给 PHOSITA 整个范围内足够实现手段”。
• 影响:生物医药大分子、抗体专利被迫缩窄或细分克隆群。
In re WandsCAFC, 1988;持续引用)
• 提供判定“是否过度试验”的八项因素。
Vasudevan v. IBMCAFC, 2016
• 说明书若仅提出“功能框架”而无具体实施,即可能不满足书面描述。
三、常见合规风险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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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1:功能性权利要求过宽
• 生物序列、AI 算法、材料组分权利要求若仅描述功能,易遭 112(a) 拒绝。
• 应对:在说明书加入“结构-功能”对应表、实验数据或源代码示例。
风险 2:优先权链断裂
• 临时案(Provisional)与正式案的说明书差异过大,新加内容无法获 35 U.S.C. §119(e) 日期。
• 应对:确保临时案即包含“完整揭示”,并在 12 个月内提交正式案时谨慎修订。
风险 3:未披露最佳实施方式导致后期诉讼被质疑
• 虽不再致命,但对陪审团印象不佳。
四、实务撰写五大要点
13.png
自问PHOSITA 是否可在合理试验内复现?”
• 给出实验条件、配方、源代码、工艺参数,不要仅列标题。
采用层级式实施例
• 具体配方 → 可替换组分 → 宽泛泛化,逐级抽象,确保每层均有支持。
对核心创新点提供“定量”数据
• 改善幅度、实验对照、性能指标,以应对后期 Written Description 质疑。
若需大范围 Claim,附加“Representative Species
• 特别是抗体、化合物、材料领域,一般提供至少 1020 个代表性序列或化学式。
最佳方式以“示例 + 备选参数窗口”呈现
• 避免唯一配方被认定为商业秘密未披露。
五、中国申请人常见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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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翻译国内说明书——中国《专利法》对充分公开要求相对宽松,美国更苛刻。
轻视数据完整性——CN 允许以“后补实验”补强,美国审查或诉讼中难以后补。
忽略先文件策略——仅提交简短 Provisional 易导致“优先权空壳”。
六、结语
15.png
§112(a) 是美国专利布局成败的分水岭。遵循“披露即保护”原则,提前在临时申请中备足实施例、数据和最佳模式,可显著降低 Office Action 112(a) 拒绝概率(过去三年 USPTO 统计:生物医药领域 112 拒绝率高达 42%、电子领域 18%)。对跨国企业而言,调整文稿结构、强化书面描述及可实施性,是提升美国专利通过率与后期可执行性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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